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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矿工衰亡史:一年偷电1400万度,穷途末路进看守所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归属为淘汰类别中。 虚拟货币“挖矿”看似颇具科技感,实际上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产业。  虚拟货币“挖矿”看似颇具科技感,实际上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产业。

  2018年10月发表在期刊NatureClimate Change上的一篇论文显示,仅挖比特币一项就将导致2033年全球气温上升2℃。

  矿场主为了追求低廉电价,均“逐电而居”。在西北、西南等低电价地区布局了不少矿场。比如四川西部,水电资源丰富,大大小小水电站星罗棋布,闲置的水电、低廉的人工和场地吸引了大量矿场住前来布局。

  当然,现在很多地区的矿场已经“关机”。

  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有矿场主在朋友圈发布了矿场转卖的消息。“甘孜矿场转让,电价0.155(元/千瓦时),五万负荷,需要的老板,带价聊。”

  同时,这位转让矿场的老板自己也承认,"挖矿’是个纯粹消耗的行业,没有产生任何的实际价值,消耗完了就完了。”

  不计手段的偷电人

  铁马就挖矿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边界问题咨询了肖飒律师,肖飒律师表示: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表明此类挖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因此,从事挖矿活动的人很难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为了比特币挖矿而采用私接电力线路等方式“偷电”,那么会触犯盗窃罪。

  目前,在挖矿价格已经击穿成本,矿场主们甩卖矿场的大背景下,不少人选择以“偷电”的形式挖矿。

  就在几天前,河南平顶山警方最近破获了一起“比特币挖矿机”窃电案件。初步测算结果显示,这一窃电窝点一天偷用电量将近4万度。

  假设一个三口之家年用电量1000度,这个窝点一天偷用的4万度电,可以供一家人使用40年。

  而在十几天前,苏州姑苏警方还抓获了一名为“挖矿”铤而走险的盗窃嫌疑人,而其为节约“挖矿”成本竟私改电表偷电。

民警和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屋后检查男子家室内电表民警和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屋后检查男子家室内电表

  经供电公司核对,2018年至今该男子共计偷逃电费一万八千余元,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另外在今年四月,陕西三原县也有人在废弃厂房里“挖矿”,他们非法盗窃高压电网,1000台挖矿机24小时不停工作,盗用的电量达到了200万度,价值百余万元。

另据报道,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民泉村一个比特币矿场两月偷电100多万用于挖矿。并且当地2000台挖矿机同时启动时,经常像飞机起飞那么响,已经严重扰民。  另据报道,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民泉村一个比特币矿场两月偷电100多万用于挖矿。并且当地2000台挖矿机同时启动时,经常像飞机起飞那么响,已经严重扰民。

币圈矿工衰亡史:一年偷电1400万度,穷途末路进看守所币圈矿工衰亡史:一年偷电1400万度,穷途末路进看守所  炒币虽不犯法,大佬都套现了,你敢炒吗?

  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数字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可以说是高度的风险聚集地,并且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

  另外,ICO的融资主体鱼龙混杂,融资运作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肖飒律师认为:

  以后随着此方面的监管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也许会改变现在这种“不禁止也不提倡”的中立态度。

  但是,如果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怂恿他人炒币的人明知这些项目是虚假的,导致投资人损失惨重的,那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怂恿人自身只是单纯的投资者之一,只是看到他人因炒币暴富而被迷惑了眼睛,恐怕很难让怂恿人承担法律责任,毕竟对方没有虚构事实。

  另外,肖飒律师还提醒:

  请区块链媒体从业者,务必小心谨慎。

  早期就有媒体曝出,一些自媒体通过流量吸引地下ICO项目,将项目对接至交易所上币,项目方提供服务费、软文费。我们坚决反对这种恶意鼓吹、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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